关于开展2012-2013学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
根据中山大学《关于开展2012-2013学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重要提示:未注册及当年度受过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奖项评选。
一、宝钢优秀学生奖(全院1名)
1. 评选范围:附属第一医院正常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。
2. 评选条件:
①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诚实守信;
②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,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动手能力、灵活运用知识能力、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及较强的科研能力,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;
③尊敬师长,友爱同学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能承担社会工作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;
④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,乐观进取。
3.评选名额及金额: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共1名,奖励金额5000元/人。
学校将从4名候选人中推荐1名参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,奖励金额10000元/人。
4.报送材料:学生填写《宝钢教育奖申请表(非港澳台学生)》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、单位填写《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》。
学校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后,再由学生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的申报系统上进行申报。
二、宝钢台湾学生、港澳生奖
1. 评选范围:全校正常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
2. 评选条件:
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②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;
③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、成绩优良;
④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,乐观进取;
⑤尊重师长、友爱同学、乐于助人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;
⑥台湾申请学生必须认同一个中国。
3.评选名额及金额:博士研究生3名,奖励金额10000元/人;硕士研究生3名,奖励金额8000元/人。
4.报送材料:学生填写《宝钢教育奖申请表(港澳台学生)》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、单位填写《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》;
三、报送材料要求及说明
1、所有表格可在研究生院主页“学生管理”处下载(网址:http://graduate.sysu.edu.cn/Gao/Index.aspx)。
2、要求申报人员提交“相关材料”指:①在学期间发表论文(含封面、目录及全文)复印件,SCI文章需加附图书馆的检索证明及影响因子。②成绩单;③其它证明材料。
3、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奖项,不得重复。
4、所有表格均须电脑双面打印,签名处请手写。相关材料须经教研室初评后,统一报送研究生科,截止日期:9月29日下午5:30前。
联系人:研究生科 贺鑫 TEL: 8848
教育处研究生科
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
